「技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」第4條、第5條、第12條之1修正發布令

茲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11月16日工程技字第109020011775號函 (詳如附件),有關「技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」第4條、第5條、第12條之1修正發布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