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:「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」第6條及第2條附表1至附表8修正總說明及條文。

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「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」第6條及第2條附表1至附表8業經本署於108年1月16日己環署水字第1080003324號令修正發布,檢送發布影本(含法規命令條文)、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,請查照轉知。